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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「變更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主要計畫(第一次通盤檢討)案】」計畫書、圖,並自民國108年6月25日零時起發布實施。

刊登日期:2019/6/28
發文日期:2019/6/24
發文文號:府商都字第1080119884A號
主旨:公告「變更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主要計畫(第一次通盤檢討)案】」計畫書、圖,並自民國108年6月25日零時起發布實施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。
二、內政部108年6月13日台內營字第1080809037號函。
公告事項:一、本計畫書、圖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8年1月15日第938次會議審決,並經內政部108年6月13日台內營字第1080809037號函核定在案。
二、本案計畫書、圖自民國108年6月25日零時起發布實施,計畫範圍內依本計畫書圖、都市計畫法、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實施建築管理。
三、需閱覽計畫書、圖者,請至本縣後龍鎮公所、頭屋鄉公所、造橋鄉公所或本府工商發展處(都市計畫科)閱覽(亦可上網閱覽,網址:http://urbanplanning.miaoli.gov.tw/upmiaoli/)。
四、張貼公告書圖期間自發布實施日起30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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